• 2010年南京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
  • 发布时间:2010-04-01 08:53:02  点击数:    
  •     一、补贴对象

        补贴购机对象为我市行政区域内直接从事农业生产、服务的农民合作社,及农机大户、农民个人、农场职工。不包括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对开展农机综合服务的农民合作社购买补贴农机具优先办理。

       二、补贴品种和标准

        2010年省级财政补贴5大类41个农机品种,市级财政累加补贴其中13个品种,另外单独补贴4个机具品种。具体品种和补贴标准见表。补贴机具的具体型号和生产厂家请咨询当地的农机部门。

        三、购机程序

        实行“直补农民、差价购机,即购即补”的办法。

        申请:购机者凭身份证明材料(农民购买普惠制农业机械凭个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农机合作社购买凭注册登记证明、资金证明,农民合作社成员购买优惠品种的凭入社证明、个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自愿向区县农机部门提出购机申请。

        签订合同:经审核符合条件购机者与区县农机部门签订购机管理合同(一式四份),并由区县农机部门将签订合同的购机者名单公示到所在镇街和村。

        购机:购机者凭购机合同和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在规定的购机时间内向市农机部门联系咨询。

        四、补贴机具的管理

        1.购机者在2年内对享受财政补贴的机具不得转让。

        2.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纳入牌证管理大中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必须到农机监理部门办理注册,取得牌证,并参加农机政策性保险;购买乘座式插秧机的,必须到农机监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

        3.购机者必须及时参加农机实用技术培训,并按有关规定取得相应的操作证及职业技能鉴定证。

        4.购机者有义务组建新的或加入当地现有的农民合作社及农机专业合作社,提高机具的使用率,充分发挥财政补贴机具的社会效益;鼓励农机购买者加入 “平安农机通” 手机网络,便于掌握相关政策、市场信息、接受安全生产教育等。

    2010年南京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计划表

    补贴

    种类

    机具名称

    市补标准

    (%,万元)

    省补标准

    (%,万元)

    备注

    一、种植机械

    步进式水稻插秧机

    0.3

    0.6

    乘坐式水稻插秧机

    1

    40%

    育秧播种机

    0.5

    0.5

    油菜播种机

    30%

    玉米播种机

    30%

    玉米种植区

    油菜移植机

    30%

    三麦播种机(与大中拖配套复式作业)

    30%

    二、动力及耕整地机械

    20马力及以上拖拉机

    30%

    其中: 20马力及以上大棚耕整机

    20%

    30%

    大棚耕整机配套机械

    50%

    多功能管理机

    20%

    30%

    多功能管理机配套机械

    50%

    田间开沟机

    与小拖配套

    0.04

    与大中拖配套

    30%

    旋耕机

    0.15

    与大中拖配套

    深松机

    30%

    与大中拖配套

    三、设施农业机械

    高效植保机

    20%

    手推式喷雾机

    30%

    喷杆式喷雾机

    30%

    背负式机动喷雾机(四冲程)

    30%

    静电喷雾器

    0.04

    灭虫灯

    40%

    喷灌、滴灌设备

    10%

    30%

    果蔬保鲜库

    5%

    30%

    增氧机

    微孔曝气式

    5%

    30%

    叶轮式

    0.03

    0.03

    水车式

    30%

    投饵机

    0.03

    0.03

    挤奶机

    4

    30%

    市级补贴必须含奶罐

    奶罐

    30%

    沼液沼渣出料车

    40%

    大棚卷帘机

    30%

    清淤机

    30%

    茶叶揉捻机

    30%

    水产养殖远程在线环境监控与管理成套设备

    30%

    动物饲料制备机

    30%

    四、农村能源及秸秆综合利用机械

    秸秆还田机

    0.05

    0.2

    与大中拖配套

    秸秆打捆机

    40%

    压捆机(固定式)

    40%

    秸秆粉碎机

    30%

    铡草机

    30%

    秸秆切碎装置(与全喂入联合收割机配套)

    30%

    秸秆气化炉

    30%

    秸秆压块制粒设备

    30%

    畜禽粪便处理机(固液分离机)

    30%

    五、收获及处理机械

    油菜收割机

    0.5

    玉米收割机

    背负式

    30%

    玉米种植区

    自走式

    30%

    玉米种植区

    半喂入联合收割机

    3

    仅限报废更新

    全喂入收割机(加切碎装置)

    0.54

    仅限报废更新

    烘干机(6-12吨)

    30%

    注:市级财政补贴资金用完为止,购机者可继续享受省级财政资金补贴。

    南京市补贴农业机械购置实施单位和联系方式

    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南京市农机部门

    朱 明

    84600283

    江宁区农机科

    张远明

    52281518

    浦口区农机科

    滕海豹

    68595055

    六合区农机科

    林 飞

    57754303

    栖霞区农机科

    王志钱

    85664164

    雨花台区农机科

    李祥国

    52884001

    溧水县农机科

    柯耀胜

    57212034

    高淳县农机科

    孔爱民

    57311315

    放心农机消费热线电话:84600283

     
     
南京市农业委员会 版权所有@ 2011 All rights reserved
联系地址:南京市北京东路43—2号 电话:025—83639699 联系我们:info#njaf.gov.cn (#号换成@)
技术支持:南京厚建软件 LivCMS 内容管理系统 苏ICP备06000424号  价格报送入口

南京厚建软件 LivCMS 内容管理系统http://www.hogesoft.com 授权用户:http://boss.njaf.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