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京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委市财政局关于2011年全市设施农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1-04-07 10:31:25  点击数:  文章出处:中国南京网  
  • 宁政办发〔2011〕3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农委、市财政局拟定的《关于2011年全市设施农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做好贯彻落实。
     

    关于2011年全市设施农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根据“农民收入五年倍增”的要求,我市将以都市型现代农业为指引,以设施农业建设为重点,着力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全面加快城乡一体化工作进程。为进一步加快设施农业发展步伐,确保顺利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按照“扩大规模、提高档次,调优品种、提升技术”的总体思路,以建设都市型现代农业为目标,以市级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为载体,加快建设以连片钢架大棚为重点的设施农业基地,形成产业集聚效应,用现代农业相适应的设施、品种、技术、组织方式、经营管理等装备设施农业,全面提高土地产出率和劳动生产率。

      二、主要原则

      1、突出重点。以农业“1115”工程和设施农业“两带三区”规划区域,以及通过认定的市级现代农业示范园区为重点,大力推进设施农业的发展。

      2、分类指导。因地制宜,根据不同产业和生产的种类,建设与之相适应的设施类型。园区设施类型能引领现代农业发展方向,并与所发展种养的品种、技术相对应。

      3、多元投入。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设施农业建设,鼓励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或农民自建设施,优先扶持能够促进低收入纯农户增收的设施农业项目。

      三、目标任务

      1、发展面积指标。2011年,全市确保新增设施农业面积10万亩以上。按区县分,具体面积为:江宁区2.5万亩、六合区2.3万亩、浦口区1.6万亩、溧水县2.1万亩、高淳县1.8万亩、栖霞区0.2万亩。按产业分,具体面积为:蔬菜5万亩以上,园艺4万亩以上,畜牧0.3万亩,水产0.7万亩。

      2、发展区域重点。以南京汤山翠谷现代农业科技园、江宁台湾农民创业园、南京谷里现代农业示范区、浦口林大现代农业示范区、浦口星甸现代农业示范区、南京永宁中德现代农业示范区、六合(东沟)现代农业示范区、六合龙池现代农业示范园、六合竹镇现代农业示范区、江苏白马现代农业高新技术示范区、南京傅家边现代农业示范区、溧水和凤现代农业示范区、高淳阳江镇现代水产养殖示范区、高淳武家嘴农业科技园、台湾农民创业园固城示范区、南京龙墩湖现代农业科技园、南京八卦洲现代农业产业园等17个市级现代农业示范园区为重点,建设连片设施农业基地。种植业类的示范园区要新增连片规模设施3000亩以上,其中“8332”钢架大棚连片面积要在1000亩以上。设施农业规划的“两带三区”内,重点建设连片面积在200亩以上的规模基地。

      3、发展设施类型。一是不同区域要有所侧重。在市级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和设施农业规划的项目基地,要以连片钢架大棚(钢架避雨大棚、高肩双拱发酵床钢架大棚)、连栋大棚、可控化水产养殖等设施为主,配套建设育苗、喷滴灌、防控、监控、加工包装等设施,建设一批全省一流的基地。在一般农业区,鼓励农民、农民合作组织等发展6米标准钢架大棚、防虫(鸟)网、茶园防霜设施、竹木棚、棚篱架、硬质与生态化护坡的池塘等设施。二是不同产业要体现特色。园艺产业要重点发展避雨果树(葡萄等)、温室花卉、防霜茶园、大棚草莓和吊蔓西瓜等所需的设施;蔬菜产业要重点发展“8332”钢架大棚、防虫网,以及立体瓜果类蔬菜、育苗中心与食用菌生产等所需设施;水产业要推进标准化池塘建设,重点发展微孔增氧与全程调控养殖系统等设施养殖;畜牧业要推进标准化养殖场建设,重点发展高肩双拱发酵床钢架大棚等设施养殖。

      四、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为有效推进全市设施农业的发展,市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农业、财政、土地、水利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设施农业推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委。各区县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本地区设施农业发展目标任务、重点项目实施、财政资金配套、高效示范创建等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配合,分工协作。农业部门要负责协调设施农业建设,组织实施与督查重点项目;土地部门要落实设施农业建设用地政策;财政部门要做好财政资金使用监管工作。要建立工作例会制度,每个月召开一次点评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现场推进会,每个月出一期《设施农业动态》简报,及时反映各地设施农业建设进展情况,总结设施农业建设过程中的经验和做法,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的整改意见。

      2、整合资源,加大投入。今年,市本级将新增安排专项资金和整合涉农项目资金3亿元,用于设施农业建设,重点对规模连片设施建设项目给予补贴,各区县财政也要安排一定资金对设施农业和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予以扶持。对落实在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的重点设施农业项目,在市财政补贴的基础上,各区县要按一定比例进行配套,其中六合、溧水、高淳按1∶0.5配套,其他区按1∶1配套。要将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农田综合整治、农村道路建设等项目与设施农业项目结合起来,配套建设园区和设施农业基地的基础设施。要以现代农业示范园区为平台,加快园区内土地流转,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吸引社会资本和农民等市场主体,参与到全市设施农业建设工作中来。
    3、完善制度,强化管理。以“公开、透明、公正”为目标,切实规范设施农业项目管理。要规范申报立项制度,制定《设施农业项目申报指南》,明确申报条件、建设规模和补贴标准,公开申报程序。要规范项目管理制度,通过“三定”(GPS定位置、定数量、定标准),明确项目建设任务,实行条块结合、归口管理,各区县对本地区的重点项目负责,职能部门对本产业重点项目建设进行督查。要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制度,项目资金实行“财政报账制”。项目完成后须经市委托的社会中介机构核查,通过验收按标准拨付补贴资金。

      4、做好服务,促进高效。积极组织开展设施农业高效创建活动,通过整合集成,加快先进实用技术和优质种苗在现代农业示范园区、设施农业基地的示范应用,建设一批亩效益在万元以上的规模设施基地。针对示范园区、设施农业基地的产业方向,组织科技小组进园(基地)服务,组织开展相关技术培训、服务指导工作。围绕销得出、销出高效益的要求,组织开展针对合作组织、经纪人队伍等建设培训工作,促进合作组织、经纪人队伍的建设。帮助相关企业开展标准化生产与产品认证工作,扶持农产品品牌建设,增加农产品附加值,提高农业生产效益。

      5、加强考核,激励先进。一是市政府将设施农业新增面积列入区县政府考核目标,实施目标管理考核,并列为市农业系统考核内容。对设施农业目标任务和重点项目未完成的,不得评优。二是对设施农业推进工作明确具体考核内容,进行单独考核。采用面上完成数与项目完成情况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百分考核,考核内容包括面积完成情况、重点项目完成情况、配套资金、招商引资、活动组织等。三是对各区县设施农业完成情况进行评比,对成绩突出的区县予以表彰奖励。
     
     

    二○一一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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